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

“优秀清贫大学生助学金”

“优秀清贫大学生助学金”来自“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清贫优秀大学生助学基金”,其宗旨是根据“科教兴国”方针,积极资助清贫学生,培养建设人才,为繁荣和发展化学化工事业作贡献。

       基金的主要任务是资助优秀清贫大学生完成学业。

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“优秀清贫大学生助学金”自1997年设立以来,已资助上海市各高校化学化工类优秀清贫大学生225人次,累计资助金额62.25万元。

一. 资助对象和条件

1、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;

2、热爱化学化工事业,具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刻苦钻研精神,学习成绩优良;

3、经济困难,不能坚持完成学业,其生活水平低于学校(院、系)平均水平;

4、助学基金的申请者必须是在校学生(不含研究生)。

二. 申报及推荐办法

1、申报助学金应由本人向学校(院、系)提出,并如实填写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《助学金申请表》后,由学校(院、系)本着“雪中送炭”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定和推荐,并报学会审核和备案。

2、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学会助学金。

3、 “优秀清贫大学生助学金”每学年申报推荐一次。

三. 名额分配

   全年助学金总人数不超过10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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